2010年10月5日星期二

我的朋友戈多

我的朋友戈多走了,他不曾来过,他却走了。

他注销了他在这个世上所有能引起我对他注意的东西,就像他不曾来过。

可是我分明还是记得他——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他总是在时间的缝隙中看着我,我也确信看见了他,可是却不记得他的模样了,每一次他都把我看穿,我试图掩盖的一切手段,如同不存在,这让我很恼火。我讨厌这样。

可是他却走了,不曾来过。

于是我又可以捡起面具来,掩饰起自己的无知来,假装自己有知博学。就像大学们所干的事情一样,假装地以至于自己都信了。戈多不来,再也没有人来戳穿这一层假象了。我很high,却无法将戈多遗忘。以至于很失落,不知道是因为他的离去,不曾出现还是因为我无法将他遗忘。

戈多是个行踪诡异的家伙,我不记得他躲在我那点乏善可陈的个人历史中多久了,也不记得他什么时候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了,是我开始对大人的恐吓当成真的时候?是河边长满油菜的田地里吗?也许是吧,也许不是,也许那个坐在我床头和我一起听故事的就是他吧,他很喜欢那个穿红皮鞋的女孩,我也是(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那个寻找的故事原来是绿野仙踪)。总之,总是在最合适的时间出现却不知道何时消失的家伙,大概就是戈多了。

我还记得,在那个小县城的小破图书馆里面,戈多以违反万有引力定律的姿势坐在书脊上冲我做鬼脸,然后又钻进落满灰尘的书中,穿着节日盛装挥舞着魔棒从另一本书中钻出来;我还记得,戈多和我一起满脸陶醉地听着从录音机里的卡带里传出的恩雅的歌声,然后在砰的一声停止键跳起后,戈多也噗地一声消失了;在《碧海蓝天》的无限宁静中,我看到戈多骑着一辆1939年产的诺顿500摩托车在海天之间一路奔驰,翻越长长的安第斯山脉;我记得,刚刚对女人的胴体产生兴趣时的困惑,恐惧。戈多拿着一本普希金的传记挥了挥,说:她们很美,你该学学大师们,以至于我没有被恐惧和成年人刻意施加在我们身上的对性的罪恶感彻底压垮。于是我常常邪恶地在革命电影中那些女性性征被竭力抹去的女演员身上寻找各种罩杯,以及各种屁股有时候,他身上套了一只酒桶在学校里面百无聊赖地晃荡,大概那个时候戈多是个对一切都感到悲观怀疑的犬儒吧。

可是现在,戈多却不在了,我也越来越疲惫,越来越冷漠。在戈多还在出现的时候,他曾说过,我只是看起来年轻,却是个中年人了。我对这个结论怒不可遏,却对这个判断无可奈何,我还没有无耻到把历史修改成粉饰自己的东西。况且在我自己这个牢笼里面,任何修改又是我自己知晓的,我又如何隐瞒自己去篡改自己的历史呢?

我已经找不到戈多仍然在这个世界上的证据了,他死了吗?或许他只是签证到期,回火星去了,也许他去别人那里去了,也许他迷恋上了什么,比如摇滚之类的。总之他不会再来窥探我的心思了。

可是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我怕失去信念,变成一具随处可见的行尸走肉。尽管假装有知,却害怕哪天被无知吞噬掉,我怕失去对无知的警惕
于是,我收起那些对戈多的回忆,然后开始生活。
还有,开始等待戈多


后记:贝克特老爷子大概不会对我赋予戈多跟他本意完全不合的意义而感到愤怒吧,反正他也没打算让我们明白他那个戈多是啥意思,哥就斗胆借他个名字来用用。